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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總統說應為女權立法
2002.10.28  11:31:40 PM      閱讀4244次
 (Tehran Times﹐23/10/2002﹐ 伊光編譯)
    伊朗總統哈塔米星期日對伊斯蘭國家婦女代表大會發表演講說﹐為穆斯林婦女社會和政治權力立法的條件已經成熟﹐應當向世界伊斯蘭國家組織提出正式議案。 他說﹕“伊斯蘭是人類吉祥的宗教﹐特別強調男人和女人不同的社會地位和特性﹐這些原則構成了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 他認為﹐綜觀穆斯林世界﹐穆斯林婦女的地位在各國不同﹐這是因為各國沒有遵守伊斯蘭對待婦女的原則精神﹐而是各自依照歷史遺留下來的習慣和傳統。 他們對待婦女的態度不是來自伊斯蘭的教育﹐而是受到社會文化、傳統習俗和經濟條件的影響。


他說﹕“通過對穆斯林婦女社會地位、政治權益和個人責任的統一立法﹐可以向世界顯示伊斯蘭的真相﹐表明伊斯蘭文明的真實內容。 有很多才華出眾的穆斯林婦女為社會做貢獻﹐他們積極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政治運動。”


伊朗伊斯蘭通訊社對哈塔米總統講話發表的社論進一步指出為穆斯林婦女的權益立法的重要性﹐社論說﹐通過正式立法﹐可以促進一些國家立即對婦女地位的社會改良﹐因為﹐在世界上的許多地方﹐當地政府以伊斯蘭宗教為幌子維護落後的民族傳統。 西方人對伊斯蘭的負面印象多數是從那些文明落後的伊斯蘭國家得來的﹐他們的記者不厭其煩地宣傳那些地方的婦女沒有權力是因為伊斯蘭的信仰﹐故意對伊斯蘭文明做歪曲性報導。 如果世界伊斯蘭組織發起一場為穆斯林婦女權利立法的運動﹐各地穆斯林婦女就有理由積極行動起來﹐為爭取自己的權利展開熱烈的運動。


總統在演講中希望﹐所有伊斯蘭國家應當參加交換意見、調查研究和社會實踐﹐共同根據伊斯蘭精神商討穆斯林婦女社會地位和政治權利的原則和法規﹐以利於動員婦女的社會力量參加民族、國家和國際的政治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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